1. 甚麼是專利?collapse

專利是用以保護技術新發明。

一項發明的專利讓發明者或其後的擁有人製造、使用或將該發明推出市場的專有權利。

若要獲批予專利,該發明必須是新穎的,要包含創造性,並可作工業應用。一般來說,假若新發明品在未提出專利註冊申請前已被公開,發明者的申請將不獲批准。這制度賦予發明者在指定的有效期內開發該項發明的專有權利,藉以鼓勵新科技的發展。不過,發明者得到這些權益之餘,亦必須向公眾公開其發明品。

2. 地域性保護collapse

香港的專利註冊制度提供地域性保護。專利即使已獲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專利註冊處註冊,亦不會自動在香港受到保護。

3. 標準專利collapse

標準專利的有效期最長可達20年,須按時為第3年往後的每一年續期。

要得到標準專利的保障,申請人可通過以下途徑申請標準專利:

申請人直接向香港特區專利註冊處提交原授標準專利申請(需通過註冊處的實質審查,以裁定其發明是否符合可享專利性的規定)。

轉錄標準專利
申請人需先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歐洲專利局或英國知識產權局提交專利申請,方可向香港特區專利註冊處提交轉錄標準專利申請(提交申請的時限為在上述香港特區以外的專利局發表其專利申請後的6個月內,申請無需通過香港特區專利註冊處的實質審查)。

4. 短期專利collapse

短期專利的有效期最長可達8年,須按時在第4年屆滿前續期一次。

縱然其最長有效期較短,短期專利提供一個較便捷的途徑取得專利保障,適合商業壽命短促的發明。

要得到短期專利的保障,申請人可直接向香港特區專利註冊處提交短期專利申請(申請無需通過實質審查)。